启东市2019年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大红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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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2019年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0-03-02

启东市2019年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根据《关于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发展壮大建筑企业规模水平

(一)培育建筑业龙头企业

1. 评选金、银、铜牌建筑业企业。对当年在本市入库税收达 6000 万元,且增幅 5%以上,或者当年在本市入库税收超亿元的建筑业企业,授予年度金牌企业称号;对当年在本市入库税收达到 3000 万元,且增幅 1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授予年度银牌企业称号;对当年在本市入库税收达 1500 万元,且增幅在 20% 以上的建筑业企业,授予年度铜牌企业称号。上述企业连续三年税收正增长达 15%以上的(不循环计算),提升一个奖励等次; 当年在本市入库税收达到金、银牌企业基数标准,但不符合增幅要求的,降低一个奖励等次。对获得金、银、铜牌建筑业企业的法人代表,授予年度金、银、铜牌企业家称号,分别颁发金、银、 铜质奖牌一枚。


2. 鼓励企业做大规模。对年实缴三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下同) 5000 万元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自 2019 起三年内三税环比增幅基数为 2017 实缴税的 30% 2018 年实缴税的 70%,下同)超过 8%的,奖励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50%;对年实缴三税达 1000~5000 万元的建筑业企业,自 2019 年起三年内三税环比增幅超过 10%的,奖励地方财政贡献增量部分的 30%;年度奖励封顶 1500 万元。


3. 鼓励建筑企业挂牌上市。按照启政规〔20173 号文件规定给予财政奖励。

(二)鼓励建筑企业晋升资质

4. 凡注册在我市、当年资质晋升为总承包特级或总承包一级 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30 万元。


(三)支持建筑企业拓展高端市场

5. 鼓励企业向专业化的交通、公路、铁路、水利、电力、通 信等国家重点基础建设领域延伸业务。凡注册在我市、当年获批 的总承包及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在类别或等级上填补启 东空白的,一次性奖励 15 万元。同一资质同时满足多项奖励条件的,不重复就高一次性奖励。


(四)推进金融建筑产业园区平台建设

6. 凡注册在我市,开园3 年内入驻金融建筑产业园区的建筑、安装、设计、咨询、代理、监理等建筑业关联企业,按 20 /方米/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助,租金标准低于 20 /平方米/月的, 按实补助。第一年租金补助以该企业对市地方财政贡献为限,后两年以该企业对市地方财政贡献额的 50%为限。


(五)鼓励建筑企业走出去发展

7. 凡注册在我市,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并实际签约承包境外工程的建筑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万元。

8. 鼓励建筑企业做大境外工程总量。凡注册在我市、独立签 约承揽境外承包工程、履约后完成年度营业额超过 1 亿美元以上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

9. 鼓励建筑企业承揽一带一路工程项目。凡注册在我市、 独立签约、已开工实施的单个项目年度营业额达到 2000 万美元的,每个项目给予一次性补助 10 万元。同时达到第 8 条奖励标准的,不重复就高奖励。


(六)鼓励驻外建筑企业回归

10. 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变更至启东注册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20 万元;当年该企业对地方财政贡献达到 300 万元以上的,按超出部分的 60%予以奖励自当年起

3 年内按 30%20%10%的比例逐年兑现

二、支持建筑企业创新发展

(七)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11. 建筑业企业获批国家级和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通过验收认定的,以及获批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并通 过验收认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意见》 发〔20188 号)文件标准给予最高 200 万元奖励。对纳入国家和省计划的建筑科技开发项目按规定给予税费支持,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建筑业企业,在有效期内可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建筑企业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发生的研发费, 可以在税前按 175%加计扣除。

12. 对企业主编被列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授权的,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奖励。对获得国 家级、省级工法的,每项分别奖励 10 万元、1 万元。对获得国家 qc 成果奖的,每项奖励 1 万元。同一年度、同一内容获不同等级工法、qc 成果奖的,就高奖励。

(八)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13. 对本市设备投资超1000 万元的新建装配式预制构件生产基地,当年开工建设并竣工投产后,按设备投资额的 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 1000 万元。对装配率超 40%的房地产项目核价时适当提高价格。

(九)鼓励企业加强数字建造的技术运用

14. 对本地列入省级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并采用bim 等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项目,按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的深度奖励每平方米 10~30 元,每个项目最高奖励 100 万元。

(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15.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 100%按绿建二星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房地产项目绿建二星以上占比由 30%逐步提高到 50%以上。鼓励社会投资项目按绿建三星标准建设,取得三星设计标识、运行标识并实际运行的,奖励增加投资的 50%与绿建二星相比), 每个项目最高奖励 50 万元。加快推进省绿色宜居城区创建工作,确保 2022 年完成创建并通过省级验收,区域内的住宅、商业和商住混合项目须按绿建三星标准设计和建造,自然资源局在土地出 让条件中予以明确。

三、鼓励企业创优创牌

(十一)鼓励企业创立品牌

16. 取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企业 100 万元奖励。

(十二)鼓励企业争创工程奖

17. 对获得鲁班奖工程的施工承建建筑业企业和参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60 万元和 20 万元;对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银奖的施工承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60 万元和 50 万元,参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和 10 万元;对获得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施工承建企业和参建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