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办发〔2018〕51号 德阳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2018-09-1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实现标准水平和应用能力的整体提升,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德阳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德阳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标准化体系 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6〕104号)文件精神,发挥标准化在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实现标准水平和应用能力的整体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四川省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坚定实施“一干多支”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七大行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本土优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加大经济发展、社会治理、节能减排、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力度,加快标准化与德阳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努力建设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科学实用、特色鲜明、具有综合性和国际化特点的标准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建设全省经济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全面落实标准化改革要求,完善以需求为导向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推进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各领域管理、技术创新与标准研制协同推进机制,提高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能力,用创新成果提升标准水平,实现创新成果与标准应用的良性循环。 (二)突出重点,全面展开。紧紧围绕“智造之都、品质德阳”目标,聚焦产业提升、城市治理、公共服务、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统筹规划建设我市重大领域标准体系。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标准化工作,助力提升全社会综合治理能力。 (三)政府主导,市场自主。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既维护标准的公共属性,制定符合规定的标准,保障公益类推荐性标准供给,推动治理体系标准化;又突出标准的市场属性,大力推动市场自主制定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强核心竞争力。 (四)开放合作,国际接轨。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深化国际、国家标准化交流与合作,推动创新成果转化为国际、国家标准,增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2年,建立适应德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德阳特色、国内先进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强制性标准得到全面实施,国内外先进标准广泛采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充满活力,标准对我市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 ——标准体系基本完备。政府推动制定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协同推进、协调配套,建立覆盖工业、农业、服务业及社会事业各个领域的先进标准体系。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2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30项以上,培育制定团体标准5项以上,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全面建立。 ——标准水平明显提高。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修订的领域持续拓展,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不断提升,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等重点行业和城市治理、社会管理等重要领域的标准技术话语权不断增强,形成一批主导和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优势企业。激发市场活力,研制一批代表高水平、体现高质量、引领新需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标准实施成效显著。开展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大力培育和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促进标准在各领域的研究和应用,扩大标准实施覆盖面,提升实施水平。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3个以上工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0个以上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 ——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打造德阳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助推企事业单位提高标准竞争能力。培育标准化第三方服务市场,丰富标准化技术服务的提供渠道和服务方式。建设标准化人才队伍,吸引更多高端人才参与标准化活动,增强高层次标准化活动能力。 四、重点任务 (一)以标准化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1.构建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围绕新型工业化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紧贴国家装备技术智能制造产业基地建设,发挥德阳经开区、德阳高新区等产业园区优势,认真落实我市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城市建设的有关决策部署,在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六大重点领域,引导相关企业合理规划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体系框架和路线图,实施辐射广、效果好、示范强的新兴产业重大综合标准化工程。加大新技术与标准的融合力度,加快基础通用技术、关键性共性技术、重要产品标准综合体研制,大力推动新技术向标准转化,逐步形成支撑德阳智能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标准体系和标准化战略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标准体系。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制造2025德阳实施方案》(德府发〔2016〕3号)精神,以机械、食品、化工、医药、建材五大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实施国内外先进标准对标提升工程,向国际国内一流标准看齐,突出智能制造、智能装备、工业互联网标准研制,不断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的标准水平,以标准提升提高工业产品质量档次,进一步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发展,实现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食品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 3.推动建筑工业化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我市建筑质量标准体系,组织实施建筑行业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引导建立技术研究应用与标准制定衔接机制。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住宅产业化,加快建立建筑设计、构件制作、施工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推动装配式构件、部品的标准化、系列化,提高通用性和可置换性,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建筑体系,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利用建筑信息化带动建筑工业化,探索建立建筑部品(构件)标准编码体系,实现“建筑 ”模式。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完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化体系,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委农工委、市质监局) 4.加强食品药品标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围绕“食安德阳”建设,积极参与国家、省食品药品标准化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监督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建立食品药品标准创新激励机制。研究制定食品药品业态、地域、产业、行业、产品等标准和评价体系,完善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标准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加工生产、检验检测和责任追溯标准体系,推动食品工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食品药监局) 5.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强制性标准。围绕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工业商贸、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或领域,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引导建立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大力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 (二)以标准化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 1.加大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力度。加强现代物流标准化建设,围绕打造区域性物流中心,引导我市物流企业建立健全物流标准体系,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强化标准化工作宣传教育,加大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实施力度,促进物流业各环节、各类物流设施设备以及物流信息衔接配套,以物流标准化促进物流现代化。健全我市电子商务服务管理机制,将标准化贯穿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全过程,带动相关领域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探索“标准化 大数据”监管新模式。按照《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进金融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实施应用,建立标准实施长效机制,提升标准认证体系在金融领域的覆盖率,推动标准化建设在金融普惠、金融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和创新。加快推进研发设计、鉴证咨询、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和农业生产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实施和制定,不断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人行德阳中心支行、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科知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局) 2.深化生活性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我市旅游服务标准体系,围绕三星堆古蜀文化、三国文化、名酒文化、年画文化等品牌,探索建立文旅、工旅、农旅、商旅融合发展标准,围绕乡村旅游、旅游厕所建设等工程项目,推进旅游引导标识、旅游基础设施及服务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实施和标准研发工作,积极推动旅游企业加强标准化建设。根据我市住宿餐饮业转型发展总体要求,加大《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gb/t13391-2009)、《绿色饭店》(gb/t21084-2007)等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扎实开展国家钻级酒家和中国绿色饭店、中国绿色餐饮企业评定。通过推动住宿餐饮业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住宿餐饮业发展的质量水平。围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陪护服务和社区服务,研究制修订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引领行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市发改委、市质监局) (三)以标准化推动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1.加强现代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和仓储等标准研制,以标准化促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规模化。实施或研制高标准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农产品流通及追溯等关键保障技术标准,建立科学、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有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打造全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实施白芍、丹参、玫瑰、中江挂面等德阳名优特新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的种植、生产、加工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水平,推进德阳金穗网“1 6”区域性电商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强农业地方标准规范推广应用,加快发展标准化生产基地,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大力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户 标准化”模式,加快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项目建设,促进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开展园艺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或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提升我市农产品标准,打造德阳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市商务局) 2.促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建设。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探索建立科学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具有推广价值的标准。按照乡村振兴战略新要求,总结幸福美丽新村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先进典型和经验,完善农村社区建设公共管理服务体系、生态环境治理和人居环境改善等标准,构建农村生态文明标准体系,持续抓好新型城镇化和特色小镇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新农村和城乡一体化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四)以标准化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1.以标准化创新社会管理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市政综合服务和监管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推进“智慧城市”标准化建设。规范公共交通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道路交通客运管理和公众服务标准化试点,研究制定道路交通客运服务管理标准。以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公共交通信息化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为重点,健全城市客运服务标准体系。强化城市客运领域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实施,开展标准实施效果监督评估工作。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推进公共教育及服务标准化建设,贯彻实施校园安全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公共教育及服务标准体系。贯彻实施学校办学条件和评估相关国家标准,做好教育区域规划,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评价标准,用标准化推动实现公共教育及服务均等化。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卫生计生服务标准体系。完成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才队伍、人事管理、劳动关系协调等为重点,研究制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 2.以标准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重点推动《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gb/t32170-2015)等6项国家标准实施,推进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务服务的标准化建设,运用标准化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和政府职能转变,重点加强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供给、政务公开等领域标准制修订,构建政府管理综合标准体系,促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建立涵盖行政许可“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最多跑一次”标准和电子政务体系服务标准,推动“标准化 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用标准化促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确保交易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标准化,用标准化手段构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完善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将形成的基层社会治理“德阳标准”复制推广。(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综治办、市质监局) (五)以标准化推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 1.推动节能减排标准的研制和实施。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节能减排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各行业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废物再利用、资源化等节能减排标准的实施力度,逐步提升产业准入的能耗、物耗、水耗标准。积极参与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选择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效应的园区或重点用能企业,建设节能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积极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提高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率,实现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开展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以标准倒逼企业节能减排。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引导相关单位统一标准,实现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消除新能源汽车发展瓶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2.严格执行水、大气和土壤污染排放和防治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加快建立德阳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标准体系,强化水、大气和土壤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约束力。研究制定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产品、环境友好型产品等环保标准,健全完善环境调查、监测、评估、修复等标准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 (六)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激发标准主体市场活力 1.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主体对标准内容和实施的后果负责,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知局) 2.推进标准联盟发展。支持、引导行业骨干龙头企业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以标准为纽带组建区域性或全国性产学研一体化标准联盟。鼓励联盟企业自主研发、联合攻关和跨行业、跨领域集成创新,形成一批有核心技术、有广阔市场前景、广泛认同的联盟标准,实现联盟企业间的技术标准互补和兼容。(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发改委) 3.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市发改委) 4.促进标准与专利融合。支持专利融入标准,推动技术进步。鼓励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与专利纳入企业标准,促进科技研发、标准制定和成果产业化协调发展。支持企业承担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责任单位:市科知局、市质监局) 5.推进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融合发展。推进装备制造业领域军用标准和民用标准通用化,加快军用标准向民用领域的转化和应用,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参与军用标准、民用标准整合修订和军民通用标准制定,推动德阳通用航空整机及零部件制造、维修、培训、旅游、服务等产业发展,培育通用航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 (七)加强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 加强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报信息的采集、跟踪和研究,有效开展与我市出口产业相关通报的评议和特别贸易关注信息提案工作。健全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帮助企业及时规避技术性贸易壁垒。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壁垒应对工作和标准化合作,支持我市优势产业和产品“走出去”,增强我市产业和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责任单位:德阳海关、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质监局) (八)推动德阳标准走向国际 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单位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重点支持德阳企业在高效清洁发电装备、航空装备、重型燃机、油气钻采及海洋工程装备、磷化工、金属材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石墨烯等行业领域主导制定一批有影响力的国际标准,加快提升国际标准参与度,扩大德阳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德阳海关、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推动全市主要产业关键基础零部件、基础制造工艺、电子机械器件、成套技术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等标准与国际标准对接,增强在国际标准化领域的话语权。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支持出口型企业按照国际标准或进口国的标准组织生产,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开展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鼓励企事业单位走出国门参加国际标准化会议、展览、论坛等活动,探索在国际开展城市间标准化工作交流合作新模式,不断增强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 (九)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估 建立标准分类监管机制,确保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建立完善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抽查评价监督机制,强化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的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标准实施成效评估,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建立标准实施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机制,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促进标准实施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德阳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市标准化建设工作,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地要将标准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开展标准化项目补助奖励。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给予2万元的补助;对主导制(修)订国家军用 标准和为军事技术装备制订专业标准的军民融合企业,分别给予20万和10万的补助;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对新获批承担国际和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标准化工作组(tc/sc/swg)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补助;对新获批承担四川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补助。制定《德阳市标准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和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 (三)抓好队伍建设。完善标准化人才培养、评价、引进和交流机制,探索与高校开展合作培养适应国际标准化活动需要的人才。依托行业主管部门、企业等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标准化专家人才库,积极参与标准化专家交流和人才培训项目,为标准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人社局、市科知局、市教育局) (四)加大宣传力度。加大标准化建设的宣传力度,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组织开展“10·14世界标准日”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标准化工作的参与度,营造全社会认识标准、重视标准、应用标准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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