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政办发〔2018〕26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潜江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8-20
2018年5月8日
潜江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顺应新时代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着力办好一批贴近民生的大事、实事,逐步补齐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短板”,依据《湖北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城乡一体、走在前列”、打造“三大亮点”片区和决战工业3000亿、虾-稻产业800亿的发展战略,以建设高质经济活力城市、水乡园林精致城市、民生幸福典范城市、风清气正廉洁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导向,着力打造一批城市绿色发展新亮点、城市有机更新新样板工程,践行新理念,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建设绿色发展水平,推动城市建设转型升级。 二、行动目标 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带动,通过三年努力,城市复杂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各类废弃物得到收集和处置,海绵城市理念和综合管廊建设在新区建设和老城改造中得到广泛应用,城市人均绿地面积全部达标,公共厕所按标准布局到位且管理规范,公共文化设施按标准配套并得到合理利用,城市历史文化建筑全部实行清单管理,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得到较大面积推广,城市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城市建设迈上集约、节约、生态发展的轨道,全面完成“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打造水乡园林精致城市。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 1.加快备用水源工程建设。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城市饮用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高标准建设备用水源工程。2018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2019年开工建设,2020年完成项目建设。 2.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二次供水设施。完成田关河至张金镇和张金五里碑村至运粮湖主水管道及加压站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善全市集镇安全饮水设施。 3.保障高质量供水。城市公共供水普及率每年稳定在98%以上,水质100%达标,城市集中饮用水安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每年完成城市供水地下老旧管网改造20%以上,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 4.推进黑臭水体整治。2018年完成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完成城南河东侧污水主管网和三支渠截污管网建设,完成六支渠、莫解渠和县河黑臭水体治理,完成渔洋、竹根滩、浩口、高石碑等7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完成东荆河、总干渠、汉南河流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完成总工程量30%,2019年完成总工程量40%,2020年完成总工程量30%。到2020年,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5.提高城市防洪承载能力。城区所有湖泊实行专项保护和一河(湖)一策,实施红线蓝线管控,河湖面积不缩小,水质不下降,防洪能力不降低。大力开展节水综合改造,创建节水型城市。2018年完成一支渠东城南河泵站改造,新建一支渠西百里长渠泵站、二支渠泵站。完成市域内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项目西荆河(浩口段、熊口段、张金段)、运粮湖、杨市等防洪设施配套。完成潜江市暴雨公式编制修订工作,科学规划城市排水布局。到2020年,城市排涝能力比2017年提高30%以上,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 6.促进再生水利用。积极推动新建建筑安装建筑中水设施,自2018年起,单位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二)加强废弃物处理处置。 7.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按照农村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至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力争做到全过程网上监测,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村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行“户分类、点分项、站处理、镇考核、市监督”的农村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运营,实现农村垃圾精准治理。大力推广垃圾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试点经验逐步推开,在试点区域高标准开展垃圾分类,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多种载体活动,积极指导居民进行垃圾分类打包,逐步培养垃圾分类习惯。 8.加快生态循环产业园建设。建立餐厨垃圾单独处理、回收系统,按照市场化运营模式,试行餐厨垃圾分类收集无害化处理。城市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以上。2018年,建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2020年,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试运行。实施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扩规工程,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 9.强化餐厨油烟集中治理。政府机关、公共设施、酒店宾馆、小餐饮集中点餐厨油烟全部做到集中收集处理,新建小区要将油烟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要求纳入规划条件,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场地。 10.深化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责任制,城区所有建筑工地达到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标准。 (三)加快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 11.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把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规划条件和项目审查环节。新建道路和改造道路全面推行强弱电架空缆线入地,雨污管网分流,逐步建立起管理严格、有章可循的市政监察体制。在老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全面融入海绵城市理念,系统地开展城南河、县河、城东河、罗潭河、汉南河、百里长渠,一支渠、二支渠、三支渠、四支渠、五支渠、六支渠生态修复,完成水体连通后续工程,推进水系连通流动,加快建设紫月湖公园、雨虹公园、沿高铁高速10平方公里等海绵绿地。积极推进曹禺公园和南门河游园提质改造,适时启动曹禺文化产业园生态湿地项目。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的要求和标准。 12.推进城市道路综合管廊建设。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建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各专业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杜绝“马路拉链”现象。编制完成综合管廊专项规划,推进地下空间“多规合一”。东荆新区、工业园区和成片开发区域的新建道路要根据功能需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快东荆大道、兴盛路等路段综合管廊建设,完成新区6公里、老城区2公里长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任务。到2020年,城市新区新建道路综合管廊配建率达到30%以上,城市道路综合管廊综合配建率达到2%以上。 (四)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 13.完善城市路网系统。倡导“公交 慢行”出行模式。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着力提高支路网密度,加强道路微循环。编制完善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以及公交、出租车、慢行系统、停车场等专项规划。完善东荆新区路网工程,2018年完成奥体路、秋月路、紫光大道、紫月路西延、东荆大道南延等道路建设,2019年完成红梅路东西延、袁杨路、翰林路西延等道路建设。完成奥体路东延、刘杨路东延、广泽大道东延、泽口大道、318复线(兴隆大道)周矶段和长飞大道南延建设,打通城市外循环。 14.完善公共交通出行系统。2018年推进高铁新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新建1座充电站和50座公交候车亭;完成园林至广华农村班线公交化改造,开通1条公交线路。2019年,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开通1条公交线路;新建公交充电站一座,完成高铁新区综合客运枢纽建设。2020年,开通1条公交线路,新建或改建公交候车亭20座,新建公交充电站一座;建成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综合客运枢纽及城市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系统。根据潜江汉江大桥和紫月路东延建设进展情况,适时开通潜江至仙桃、潜江至张港城际公交线。到2020年,公交车覆盖半径适应城市需求,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5%以上。城市周边25公里范围内主要乡镇通公交100%。城市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不低于90%;主城区95%的居民实现500米上车,5分钟换乘。 15.统筹推进停车设施建设。2018年编制完成停车场专项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完成紫月路停车场建设,2020年完成其他停车场规划建设任务。 (五)提升园林绿地建设水平。 16.推进公园绿化建设。划定城市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城市集约节约发展。完成红梅路、潜阳西路2处、泰丰路、保驾路、潜阳东路、东风路、南浦路、章华南路、杨市立交桥等路段空置地口袋公园建设。完成城南河与紫月路、红梅路交界处桥头节点、汉南河桥四侧等城市4处节点绿化建设。完成紫月湖公园绿地建设;完成南门河游园、曹禺公园、楚商林等绿化升级改造。 17.加快道路绿化建设。完成318复线(东城大道)宽幅带提档和东荆大道宽幅带、晶鹏路宽幅林带建设;完成保驾路、兴盛路、长飞大道、广泽大道、五七大道、318国道深江至城东河段绿化及园林工业园、杨市工业园道路等道路绿化建设。规划实施城区主要干道的增绿添绿,形成特色园林景观路;加快组团间绿色廊道建设,完善园林至泽口、园林至杨市、广华至周矶、王场至周矶、234国道后湖集镇道路绿化建设,充实组团间的关联性,空间上的连续性;完善新区兴隆大道、清远路等绿化配置;抓好潜江经济开发区组团防护林建设。 18.推进滨河绿化建设。完成县河、城东河、园林一、二、三、四支渠,杨市五、六支渠等水体景观改造;规划完成“一江两河”(汉江、东荆河、田关河)水体和防护林的大生态规划论证,将沿河防护绿地与滨水绿地有机结合,加大新建、改建项目绿地达标、单位庭院绿化管理监督指导力度,构建完整连贯的绿地系统,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城市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以上。2020年启动城市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工程。 (六)加强公共厕所规划建设。 19.推进“厕所革命”。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改建并重、卫生适用、方便群众、水厕为主、有利排运”的原则,高标准进行公厕规划建设。按老城区1000米、新区500米服务半径,实现公厕全覆盖,着力解决城区如厕难题。城市新区按环卫设施专项规划实施落地,老城区通过新建、附建和公共设施开放等方式,解决公厕不足问题。2018年完成新建公共厕所26座,改造65座。对老城区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物业产权单位等公共区域厕所实行达标改造,面向社会开放。中心城区公厕全部达到国家a级标准,确保城区星级厕所占比不少于20%。严格公厕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标识指引系统完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运行良好。 (七)加快公共文体等设施配套。 20.推进大型公共文体设施配套建设。完成东荆新区文化中心、奥林匹克中心、市民之家、人民医院等大型公共设施建设。在城区私房禁建拆迁区域开展插花式文体设施配套,不断满足市民文体生活需求。 21.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率50%以上,配套完善道路、水、电、路灯等基础设施。到2020年,实现城区亮化全覆盖,城区路灯亮灯率不低于98%、楼宇亮化率达到75%。完成中心城区背街小巷、安远大道和王周线路灯工程,完善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路灯改造升级。完善园林办事处、泰丰办事处老旧小区、背街小巷道路、排水、亮化设施。服务东荆新区建设发展,完成百里长渠、杨市、总口片区电力迁改迁移工程。 (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 22.高标准建设大数据信息平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城市功能、空间的共享,推进城市智慧生活。一是打造智慧规划。建立总规信息平台,完成“智慧规划”信息化建设的系统框架;建立规划审批管理“一张图”系统,完成中心城区重点区域三维建模工作;建设三维辅助审批决策系统。二是打造智慧交通。建成城市公交诱导、智慧停车系统,提高通行效率。三是打造智慧服务。建立涵盖社保、公交、金融、医疗、旅游、水电气缴费等范围的市民一卡通,并逐步整合到手机端使用。促进共享经济发展,打造智慧政务,涉民服务和审批通过网上办理的比例大幅提高。探索建立市民信用等级管理,将市民遵守城市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的情况纳入信用体系。 (九)加强城市特色风貌塑造。 23.打造城市的特色名片。完成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审查环节。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划定特色风貌街区或者历史文化街区,编制完成相应保护规划,逐步修复完善。完成历史建筑普查并向社会公布,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严格保护,合理利用。加强荆楚派建筑风格的应用,重大公共建筑体现地域特色和时代风貌。 24.提升城市市容市貌整体水平。2018年完成章华南路、江汉路、章华中路建筑立面改造。巩固中心城区私房禁建成果,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得到全面处理,形成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治理管线乱拉乱牵,至2020年,城区主要街道蜘蛛网式架空线全部规整,新建道路(除工业园区外)、主次干道、历史街区、重点地区10kv以下的强弱电全部入地,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街道,管线必须入廊。治理乱停乱靠,重点整治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盲道行为,推行新建主次干道必须建设独立的非机动车道,无障碍设施健全、规范,保持盲道连续性。治理乱贴乱画,消除城市小广告,规范城区广告店招。规范物业管理,城市c级以上危房得到全面改造。治理城市老旧空间,背街小巷全部实现道路硬化、路灯亮化、环境整洁化。 (十)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25.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完成东荆新区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片区建设,完成湖北省绿色建筑集中示范项目东荆花园项目建设。到2020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新建建筑能效比2015年提高20%。 26.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出台《潜江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编制完成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到2020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成品交房,装配化装修。采取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城市建设的民生领域、绿色发展项目。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借助“互联网 ”共享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的服务,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使用效率。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潜江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市长领衔、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抓、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推进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委,承担日常工作和验收考核工作。相关地方和部门要立足本职,勇于担责,加强协调配合,上下联动,有力推进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精心制定方案。相关地方和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和本部门职责,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舆论引导。落实城建项目宣传、公示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基础设施共谋共建共享,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 (四)加强考核督办。省政府每年将召开全省城市建设绿色发展现场会和总结表彰会,并按照百分制考核办法实行分级考核,全省统一排名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省政府考核办法,制定我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考核办法。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按照年度项目清单加强落实进度的督办通报。
潜江市城市建设绿色发展项目清单(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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