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建发〔2018〕16号 转发关于印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大红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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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建发〔2018〕16号 转发关于印发《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2018-08-01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
  为促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推进建筑工业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我厅牵头组织编制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安全控制要点(试行)》(以下简称《控制要点》)。现将《控制要点》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将有关内容纳入质量安全管理流程,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安全管控体系,严格落实相关标准和要求,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二、各地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根据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特点,制订监督方案,重点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实体部位和施工行为加强抽查与监督。
  三、鼓励各地主管部门制定当地更加严格、更加详细的技术管理规定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依据。鼓励建设、监理、构件生产、施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将《控制要点》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合同文本。
  在实施过程中,请及时总结经验,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建筑业管理局。
  联系人:柴翔翔,电话:0571-89892136。
  附件: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