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建综〔2017〕380号 关于2017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大红鹰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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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市建综〔2017〕380号 关于2017年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8-07-30


 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金市建综[2017]233号)精神,9月19日至9月26日,我局组织了两个检查组对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勘察设计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44个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1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3个、工业园区项目10个),抽查了12家地质勘察单位共40个项目的地质勘察成果。检查中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3份,执法建议书3份。现将检查的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工作稳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日趋规范,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永康市、武义县、磐安县、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的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工作成效明显。 

(一)进一步加强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市、区)和开发区都能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精神,加强了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门的科室和人员具体抓工作落实,并建立了工作目标责任制。义乌市、东阳市、永康市政府专门制定出台了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政策文件。 

(二)进一步加大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及勘察设计工作的监管力度。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制度和措施逐步完善,把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及勘察设计管理纳入正常监管轨道。从检查情况看,我市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已全面开展,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各县(市、区)及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都能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并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了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做到全覆盖,工业园区内的办公、宿舍等民用建筑也按要求进行了节能审查。各地都能坚决贯彻“最多跑一次”精神,积极配合做好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和电子图审等工作,当前我市施工图审查政府采购顺利完成,多审合一和电子图审工作已正常实施,截止12月8日在审项目88个,审查合格项目93个。各地都能实施勘察外业见证工作,加强督促检查,采取集中检查、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等方式,确保外业见证制度严格执行。 

(三)进一步强化了质量意识,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和勘察设计质量有明显提高。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意识增强,墙体、屋面、门窗等围护结构的节能施工技术已趋成熟,总体施工质量较好。建筑节能材料大多都坚持先送检后施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基本能严格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和监理。大多数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意识明显增强,有的还把绿色建筑作为商品房开发的一个亮点,如今年我市有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其中金华雅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天诚品项目和浙江圣奥浦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浦江县旧城城北区块a地块综合开发项目获得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各勘察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勘察设计规范进行勘察设计,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质量水平逐年提高。从检查的44个项目看,有39个项目通过图审的设计图纸没有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地质勘察报告没有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四)进一步推动了绿色建筑发展工作。我市绿色建筑从试点示范开始,逐步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和各县(市)积极开展了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当前市本级和义乌市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并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东阳市、永康市、兰溪市、浦江县和磐安县已完成专家部门评审,武义县正在编制之中。当前,我市新建民用建筑已经做到绿色建筑全覆盖,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逐步提高。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今年全市共有9个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全市现已累计有17个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有2个项目获得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其中婺城区2项、金东区4项(运行标识1项)、义乌市2项、东阳市3项、永康市2项(运行标识1项)、磐安县2项、浦江县1项、武义县1项、金华开发区1项、金义都市新区1项; 

(五)进一步推进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进展较快,设计单位都能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进行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设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做到了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截止今年9月份,全市共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约500万平方米,完成约260万平方米,完成住宅屋顶光伏发电7711户。结合农房改造、城中村改造、老社区改造积极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既有公共建筑整体改造装修,积极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今年共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6个,总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用能监管示范项目5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绿色建筑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政府对绿色建筑认识还不到位,不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除永康市外均没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有的财政部门在工程项目概算中擅自降低建筑节能标准,如检查中发现有个别政府投资项目随意取消楼地面保温。此外还存在社会公众宣传建筑节能渠道较少,社会公众建筑节能意识不强,在施工现场和商品房销售现场悬挂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的未落实,商品房售房合同、说明书所载明的建筑节能信息内容不具体等问题。 

2.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查中发现有的工程项目存在建筑节能材料进场不复检或者复检合格报告未出施工、墙体保温层厚度局部达不到设计要求、冷热桥部位未处理、楼地面保温、厨房卫生间的外墙内保温及凸窗上下板保温未做等问题。建设各方主体在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建筑节能材料进场见证取样、建筑节能分部分项验收制度执行不严; 

3.建筑节能教育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方面发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有关从业人员对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熟悉。有的设计人员对建筑节能标准规范理解不透,建筑节能设计水平不高。大部分施工单位没有认真编制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前没有组织上岗前培训。有的监理单位不熟悉建筑节能设计要求,对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认真把关,导致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建筑节能施工监理履职不到位。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大都未认真组织有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相关培训。 

4.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这次检查共抽检了22家企业的节能保温材料,从检查结果看,有3家企业的无机保温砂浆不合格,2家企业有挤塑板不合格。 

(二)勘察设计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查中发现有的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图纸存在问题较多,特别是违反强制性标准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从检查的44个项目看,还有5个项目设计图纸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共计有7条次。 

二是无障碍设施设计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主要是设计人员对无障碍设计的范围、部位未能熟练把握,残疾人通道、卫生间、电梯等设计都不同程度存在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问题; 

三是勘察设计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部分勘察设计单位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配置不合理,特别是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勉强满足资质配备要求;有少数勘察设计企业的注册人员没有到岗;少数单位的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不规范,项目负责人、设计、校对、审核、审定人员签字不全;少数单位的技术档案资料不齐全等。 

三、通报批评 

根据检查情况和施工图审查情况,经研究对以下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一)设计问题较突出的单位:杭州江南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浙江新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杭州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南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二)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抽检不合格单位:常熟市沙家浜三鑫保温材料厂(挤塑板)、诸暨万鹏保温材料厂(挤塑板)、杭州三氏伟业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无机保温砂浆)、浙江光飞节能建材有限公司(无机保温砂浆)、兰溪市康居节能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无机保温砂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全面贯彻实施《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继续做好宣贯工作,强化建设各方主体绿色建筑意识。认真做好《金华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工作,严格落实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各项任务指标。同时督促和指导各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抓紧绿色建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力争今年底全部完成;继续抓好星级绿色建筑示范工作,引导和鼓励建设单位积极申报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二)强化建筑节能工作监管。修订完善我市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竣工能效测评管理办法,将评估和测评的内容拓展到绿色建筑的各个环节,建立绿色建筑项目审批、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全过程监管。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强建筑节能施工阶段的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督促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切实提高施工阶段建筑节能的执行率。 

(三)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源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示范工作。严格执行浙江省《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核算标准》,确保可再生能源应用按标准规范落到实处。 

(四)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加快市用能监管平台建设进度,继续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示范项目建设。结合既有公共建筑装修改造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老社区改造,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五)加大勘察设计监管力度。加强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认真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金华市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和电子图审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施工图审查监管软件的作用,切实提高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自觉性,加大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的查处力度,着力提高全市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推动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