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通政发〔2016〕13号 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大红鹰论坛

行业新闻

通州——通政发〔2016〕13号 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2018-07-18

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各镇(区、园、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社,区各直属单位:
  建筑业是我区的优势产业、富民产业。多年来,我区建筑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市场覆盖、施工能力、工程质量等位居全省和全国前列,但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还不高,存在建设周期长、资源能源消耗高及生产效率、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偏低等问题。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全省一流、全国领先的建筑强区,实现全区建筑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5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围绕创建更高水平的全国一流建筑强区,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方向,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建筑业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信息化管理为手段,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2. 基本原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府规划、协调、引导职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开发、设计、生产、施工、材料、科研等单位在建筑产业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遵循新型城镇化、城乡发展一体化、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要求,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过程中,实现装配式建筑与成品住房、绿色建筑联动发展。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示范,带动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稳步有序发展。
  3. 发展目标。
  (1)试点示范期(2016-2017 年)。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建设一个建筑产业(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在此基础上,选择合适项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2017年底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预制构件所占比重)达到1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15%以上。以后每年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提高24个百分点,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术进行设计建造。培育12家具有产业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的建筑行业龙头企业,扶持形成12家钢结构、建筑幕墙、智能化等高资质专业化优势企业,初步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和质量等体系框架,培育形成一批具有产业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的建筑行业骨干企业。
  (2)推广发展期(2018-2020 年)。建筑产业现代化市场逐渐成熟,基本形成和逐步完善质量可靠、适合市场需求、贯穿建筑全过程的产业现代化技术体系,以优势龙头骨干企业为核心、贯通上下游产业链条的产业集群或产业联盟。到2020年底,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建筑预制装配率(工程量)达到25%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 3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到40%以上。
  (3)普及应用期(2021-2023年)。到2023年年末,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工程建设中普遍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化技术。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60%以上,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到50%以上。与2015年相比,工程建设总体施工周期缩短1/3以上,施工机械装备率、建筑业劳动生产率、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对全社会降低扬尘贡献率分别提高1倍。
  二、重点任务
  4. 明确基本标准。制定《南通市通州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和《南通市通州区建筑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合理确定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力布局,统筹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项目,墙体、梁柱、楼板、楼梯、阳台等预制构件宜采用工厂化生产,外墙宜采用预制墙体或夹芯复合保温墙体。
  5. 打造生产基地。积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研发平台建设,优化生产基地布局,整合各类生产要素,形成规模化建筑产业链,实现建筑产业集聚集约发展。到2017年底,在高新区(周边)、通州区中西部地区新建12个产业园区或产业基地。在引导龙头企业建立建筑结构体系生产基地的同时,充分发挥部品生产企业支撑作用,扶持23家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程度高的部品生产企业,鼓励大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构件和住宅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转型,初步实现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工厂化生产。到2023年,实现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和平台建设全覆盖,满足市场需求,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
  6.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引导开发、设计、工程总承包、机械装备、部品构件生产、物流配送、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技术服务等行业企业适应现代化大产业生产方式要求,整合产业链资源,鼓励现有的施工、钢结构、商品砼、建材、模具等企业组成联合体,加快转型升级,逐步形成优势互补、实力雄厚、信誉良好的大型产业化集团。在特级资质企业中,发展12家利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骨干企业。发挥施工企业推动作用,推广使用先进高效工程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大幅度减少现场人工作业。通过建造方式的转变,加快投资体制和承发包方式的创新,打造24家设计施工一体化、装饰装修一体化以及预制装配式施工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引导和支持构配件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技术工艺水平,扩大生产能力。鼓励传统开发、施工、生产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模式转型。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江苏通创现代建筑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共建具有技术转移、技术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人才培育等多种功能的联合创新载体,培育和组建一批工程研发中心、共性技术服务中心、行业协同创新中心。加强产学研合作,发挥设计企业技术引领作用,注重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混结构等建筑技术研究,支持建筑产业化设计企业、创新设计团队及创业孵化项目发展,尽快形成部品生产、装配施工、成品房建设及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集成技术,培育12家熟练掌握建筑产业现代化核心技术的设计企业,提升建筑产业化设计水平。鼓励企业应用绿色环保、低碳智能建筑产业化技术,引导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积极推行技术成熟、绿色低碳的建筑产品、构件广泛应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推广应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结构保温装修一体化、门窗保温隔热遮阳一体化、成品房装修与整体厨卫一体化,以及地源热泵、空气源与新风系统等绿色低碳成套技术和被动式超低能耗技术。推行采用bim等智能信息技术,强化技术集成创新和应用效果,为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8. 严格市场主体准入。严格贯彻省部品生产企业资质标准和审查制度,把好新兴市场主体准入关口。从2017年开始,完善工程立项和工程扩初设计审查标准,在政府性投资项目发包中,给予具有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能力的企业优先中标权。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的各类保障房(含安置房)、公共建筑等项目,7层及以下建筑必须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设计和施工,7 层以上建筑设计时逐步采用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等预制部品构件,项目预制装配率不得低于 10%,并逐年提高 24 个百分点,实现绿色施工。其他社会投资项目,鼓励采用预制装配技术设计和施工。
  9.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定期公布贴近市场实际的工程造价指标和绿色施工定额标准。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完善部品备案和目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加强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监管,强化装配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广使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平台。建立建筑部品与整体建筑性能评价体系,明确评价主体、标准和程序。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的立项、设计方案、招投标、工程验收、审计和档案等环节的审批和监管模式。强化成品住房质量验收,完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制度。推行工程质量、成品住房质量担保和保险制度,鼓励多种形式购买保险产品与服务,完善工程质量追偿机制,提高质量监管效能。
  10. 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深入推进建筑产业和行业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充分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研发设计、开发经营、生产施工和管理运行维护水平。加快推广信息技术领域最新成果,鼓励企业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智能化技术、虚拟仿真技术、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力度,实现设计数字化、生产自动化、管理网络化、运营智能化、商务电子化、服务定制化及全流程集成创新,全面提高建筑行业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能力。
  11. 推行特定市场引导。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集成作用,发展一批利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开发建设的骨干企业,提升开发建设水平。对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项目以及国有资本开发的工程项目,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和全装修成品住房进行建设。到2017年底,在新开工的公共建筑项目中,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和全装修成品住房的比例达到 15%;到 2020 年,提升至40%
  12. 提升产业国际化水平。抢抓国家推进建设一带一路等战略机遇,充分发挥中国东盟建筑行业合作委员会等合作平台作用,大力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建筑行业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水平。通过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引进国际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管理经验,整合相关要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大型成套设备、建材、国际物流等建筑相关产业发展。
  13. 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开展多层次建筑产业现代化知识培训,提高行业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通过市场引进、校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引进和培养一批适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需求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依托现有的建筑职工中等学校和实训基地培育紧缺型技能人才。建立有利于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发展的长效机制,定向培养具备建造相关专业技术及生产、操作经验的职业技术工人,为全面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三、政策措施
  14. 强化规划引领。区规划部门根据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实施意见和年度计划,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地块,在其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项目的预制装配率和成品住房比例,并逐年增加此类项目规模。区国土部门根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预制装配率和成品住房比例等要求,在土地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确。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房、工业建筑等新建项目应优先使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和产品。
  15. 提供行政许可支持。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
  16.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
  (1)充分利用区政府现行的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进步专项资金、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生态建设专项资金、人才引进培育专项资金等各类扶持政策,采取财政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优先支持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和示范项目建设。
  (2)鼓励建筑产业现代化重大项目争取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支持;在落实对建筑企业产品质量、人才施训、标准制定等方面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帮助企业积极争取上级相关财政扶持政策;优先支持现代建筑产业参与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评优以及申报国家星级绿色建筑、康居示范工程,并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向上争取各类专项奖补资金。
  (3)在试点示范期内,对建筑装配化率达到 15%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给予建设单位 40 /平方米的生态建设专项资金补贴,给予购房者房款总额0.5%的补贴。
  (4)提供金融支持。对纳入建筑产业现代化优质诚信企业名录的企业,通过组织银企对接会等多种形式向金融机构推介,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鼓励消费者购买预制装配式商品住房和全装修成品住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金融机构按照差别化信贷政策积极给予支持。
  17. 落实税费政策。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按规定落实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技术转让免征或减半征收所得税等优惠政策。鼓励建筑企业开拓境外市场,享受相关免抵税收政策。积极研究落实建筑产业营改增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品住房发生的实际装修成本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已装修的房屋,对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载体,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或者功能受损的装修支出,可作为开发成本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扣除。对装配式施工建造项目的扬尘排污费,根据相关办法核定相应达标削减系数。
  18. 提供土地支持。优先支持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基地、平台用地,对列入区级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建筑产业现代化企业生产用地参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执行。
  19. 加强行业引导和监督管理。将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情况和成效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内容。评选优质工程、优秀工程设计和考核文明工地,优先考虑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项目。对建筑产业现代化优质诚信企业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中予以优先。加强对预制装配式建筑项目从报建、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到竣工验收备案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工程造价和定额体系,创新招投标方式,建立设计施工构配件生产一体化总承包招标机制,健全对构配件生产质量与施工安全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对未按相关标准实施的预制装配建筑项目,取消相关优惠政策,并依法予以相应处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四、组织保障
  20. 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建立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副区长任联席会议协调小组组长,区政府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统筹推进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各项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建管局,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
  21. 强化示范引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率先建成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区。有计划地建设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统筹规划布局,落实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三类新建项目应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和产品的普及应用。切实加强与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通过学习考察、项目合作、专业论坛等载体,不断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22. 强化社会推广。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让公众更全面了解建筑产业现代化对提升建筑品质、宜居水平、环境质量的任用,提高建筑产业现代化在社会中的认知度、认同度。通过举办建筑产业现代化论坛、现场会等系列活动,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向社会推介优质、诚信、放心的技术、产品、企业。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201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