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国办发[1999]72号)要求,加强住宅装修的管理,推行一次装修模式,规范住宅装修市场行为,提高住宅装修集约化水平,加快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引导住宅建设健康发展,现将《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参考执行。
二○○二年七月十八日